活動辦法
活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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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將活動日期延長至2010/03/01 (一)23點59分59秒,請有興趣的民眾把握最後的時間將參賽作品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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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民眾反應本活動投票有灌水嫌疑,為免除疑慮,本活動小組於即日起更新投票認證機制,投票者將會收到本活動的認證信,民眾需回覆認證信,此投票方能作為有效票,否則為無效票。(網路票選時間至2010/3/14截止,請民眾加緊腳步將神聖的票投給好的作品。)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南投分局為鼓勵民眾走訪台灣中部地區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農村地區,推廣農村再生活動,使民眾深入瞭解農村特色風貌,享受休閒之際不忘捕捉農村之美。

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南投分局/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坡地環境基金會/協辦單位:逢甲大學地理資訊系統研究中心

1. |
攝影協會、業餘攝影愛好團體、各大學院校之攝影社團,以及熱愛攝影之民眾,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攝影愛好人士皆歡迎踴躍參加(惟水土保持局暨附屬機關員工及其眷屬不得參與本活動)。 |
2. |
可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 |
3. |
為符合公平原則,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均不得參賽。 |

以「農村再生」為出精神,拍攝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指定地區之規定主題,包含人文風情、自然生態、產業文化等特色。

登入「農村阮ㄟ愛 再生逗陣來」攝影影音比賽活動網站(http://rrphotovideo.swcb.gov.tw/)加入會員,於網站中上傳參賽之照片、影音檔。

照片檔
參賽作品需為彩色,畫素品質在800萬畫素以上,並將數位照片JPG檔案上傳至指定位置(5mb內)。作品允許以數位影像軟體作裁切、縮小、放大、顏色飽和度調整等技巧做數位處理,但不允許以合成或消除影像之方式處理照片作品。
影音檔
規格需為AVI、MPG及MOV檔,請將參賽之影音作品上傳至YouTube網站(http://www.youtube.com/)後,將網址貼入「影音檔上傳區」即可。

徵稿日期:2009/12/27~2010/2/28
網路票選日期:即日起至2010/3/14
得獎公告:2010/3/16
凡經獲獎者,將於99年3月16日以電話與專函通知,並同步於活動網頁公佈獲選名單,獲選者須於99年3月26日以前將作品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燒成光碟,寄至:臺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逢甲大學地理資訊系統研究中心「農村阮ㄟ愛 再生逗陣來」攝影影音比賽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構圖35%、色彩35%、創意30%
(照片作品與影音作品分開)
金牌獎:一名,獎金10,000元及獎狀乙紙
銀牌獎:二名,獎金各5,000元及獎狀乙紙
銅牌獎:三名,獎金各3,000元及獎狀乙紙
優選獎:六名,獎金各2,000元及獎狀各乙紙
網站票選最佳人氣獎一名,可獲得Wii主機壹台
抽獎:五名,各獲得8G隨身碟一個。

凡經上傳報名之照片檔和影音檔,其版權皆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所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得進行公開展覽、發行、公告、再製等一切行為。得獎者,須繳交照片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影音檔,並同意簽署著作財產權轉讓,逾主辦單位規定期限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已交付原稿底片或光碟者、影音檔,不得主動放棄得獎資格。

| 1. |
凡參加影音攝影比賽者及參與票選者,均需申請加入會員。 |
| 2. |
參賽作品需符合規定之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作品,作品需符合規格。違反者,不予評審。 |
| 3. |
參賽作品若涉及著作權、個人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若有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獲獎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
| 4. |
水土保持局暨附屬機關員工及其眷屬不得參加本活動,經查證屬實者,得取消得獎資格,獎金一併繳回。 |
| 5. |
參賽作品(照片)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且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或「未曾在其他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
| 6. |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
| 7. |
參賽作品需要投稿本人作品,每人限10件作品,每件作品必須為符合主題設定之地點、意向及規格。 |
| 8. |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佈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 |
| 9. |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
| 10. |
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
| 11. |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 12. |
凡參加本活動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本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
| 13. |
每位會員均有影音及攝影作品各3票的投票權利。凡參與本活動投票之會員均會收到E-mail認證信,請投票之民眾點選確認信提供之網址,於填寫網站所提供之算式答案後,點選投票鈕,此票方能作為有效票。 |
| 14. |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